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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進修基金申請須知

持續進修基金申請須知

 

申請資格

1. 香港居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
2. 成功修畢可獲發還款項課程,並以按月等額形式支付學費。
3. 年滿18歲或以上。
4. 資助申請只適用以下課程︰

 .物理治療助理證書 (適用於2021年8月1日或以後開課的課程)

 .職業治療助理(安老服務)證書 (適用於2021年8月1日或以後開課的課程)

 .診所助護實務證書 (適用於2021年8月1日或以後開課的課程)

**所有2021年8月1日或之前開課的課程,均不能申請持續進修基金。

.醫護支援人員 (臨床病人服務)訓練證書 (適用於2023年2月1日或以後開課的課程)

**所有2023年2月1日或之前開課的課程,均不能申請持續進修基金。

.保健員統一訓練證書 (適用於2024年1月1日或以後開課的課程)

**所有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開課的課程,均不能申請持續進修基金。

申請須知

1. 學院將於學員領取證書時提供相關文件,相關文件包括︰課程證書、第一及第二期收據 及 修畢課程證明書。如需額外申請補領,每份文件需收取$100行政費。

電子申請

申請人可選擇在網上填寫及遞交「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表格」的電子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人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網上平台填寫及遞交電子申請表格。申請人須於網上成功遞交申請表格及所需文件後,列印申請表格並在丁部聲明書簽署或列印已使用「智方便」作數碼簽署的申請表格,然後交予就讀的院校/培訓機構蓋印證明申請人已成功修畢有關課程。申請人須於遞交網上申請表格起計一個月內,把已簽署及蓋印的申請表格正本遞交至本辦事處。

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會視收到申請表格當日作遞交申請的日期。

如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收到申請表格當日,持續進修基金已沒有可供運用的款項,申請人縱然符合申請資格,亦不會獲得批核。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會在適當的時候在持續進修基金網頁上載有關通告。

紙本申請

申請表格 [SFO 313 (2022)]這連結會以新視窗打開。 可向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或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也可從本網頁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並已獲培訓機構蓋印的申請表格正本連同所需文件副本 [即香港智能身份證、單程證(如適用)、繳付課程費用的證明文件(所有收據)、成功修畢基金課程的證明文件 及 載有申請人的姓名、帳戶號碼及銀行名稱/銀行編號的銀行存摺首頁或月結單] 郵寄或親身遞交至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2. 申請人可申領合共最多25,000港元的資助。已開立帳戶申請人可申領新增的10,000港元資助,以及原有的15,000港元資助中的結餘(如有)。申請人可在首10,000港元資助中獲有關課程學費的80%資助額,並可於次15,000港元資助中獲有關課程學費的60%資助額。

*詳細安排 請以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的指引為準,請參閱 https://www.wfsfaa.gov.hk/cef/tc/faq.htm


3. 基金不設申領有效年期及次數限制。


4. 即使學員不申請有關款項,學費仍需按月等額形式支付。
 

申請發還資助款項方法

學員必須於成功修畢課程後的一年內,將已填妥並獲學院蓋印證明的『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表格 [SFO 313 (2020)]』連同所需文件副本 (即香港身份證、修畢課程及付款證明、帳戶號碼及銀行名稱 / 銀行編號的銀行存摺首頁或月結單),遞交至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

詳細申請手續,請參閱︰https://www.wfsfaa.gov.hk/cef/tc/application/procedures.htm

申請表格及指引

申請表格︰https://www.wfsfaa.gov.hk/cef/download/SFO313.pdf

培訓機構名稱︰仁愛堂賽馬會培訓中心

培訓機構編號︰843 

查詢

如學員有任何查詢,請致電持續進修基金辦事處24小時熱線︰3142 2277

或參閱網址:http://www.wfsfaa.gov.hk/cef/tc/index.htm